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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遗嘱,怎么做才有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2017-10-13   发布人:郑州天荣房产律师 浏览量:

被继承人为自主安排自己的身后事,会订立遗嘱确定继承人,并指定好继承的财产。但是,要订立遗嘱,需要符合法定的要件,否则的话将直接影响法律效力。那么,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时,要怎么做才有法律效力,具体可以根据以下要件:

1、有遗嘱能力

遗嘱人要有遗嘱能力,如果具有以下情况的,将不能做遗嘱人:

(1)无行为能力人,比如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

(2)限制行为能力人,比如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2、有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遗嘱人被继承人威胁、胁迫、欺骗等订立遗嘱,或者已经订立好的遗嘱,被非自己意愿篡改、伪造的话,那么就不属于意思表示真实。

3、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

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并遵守社会道德。如果订立遗嘱时没有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那么订立遗嘱后,将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

4、符合法定的形式

按规定,订立遗嘱时要满足要式要件,即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当前法律明确规定了以下几种要式:

(1)自书遗嘱,简单地说,就是遗嘱人自己亲笔写的;

(2)公证遗嘱,遗嘱已经被公证机关做过公证的;

(3)密封遗嘱,遗嘱人订立好遗嘱后,将其交给律师或是保管人保管的;

(4)代笔遗嘱,通俗地说,就是经遗嘱人口述,授意他人代笔的遗嘱,不过需要合法证明属实。

不过,如果遗嘱人已经危在旦夕,在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情况下,也可以口头订立遗嘱。

最后,订立遗嘱时直接关系到继承人权利,所以一定要按照以上法定的要件,确定要订立的遗嘱。如果自己家大业大,难以订立遗嘱的,那么建议可以积极找个专业律师协助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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